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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违规的“虫草雪灵胶囊”广告
引用本文:泽敏 ,小马.如此违规的“虫草雪灵胶囊”广告[J].商品与质量,2005(32).
作者姓名:泽敏  小马
摘    要:(据消费日报6月22日报道)最近,虫草雪灵胶囊治疗肿瘤的广告频频出现在南京的一些媒体上,那颇具诱惑力的广告内容,使肿瘤患者仿佛听到了“福音”!是保健品还是药品?然而,记者却从其广告中嗅出了一些异味。记者认真地阅读了虫草雪灵胶囊的广告,始终无法确定它到底是保健品还是药品。从其标题“虫草雪灵胶囊——‘六合一’抗击肿瘤”和内容上看,它很像是药品。我国《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和《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保健品、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而虫草雪灵胶囊的广告中却只字未提其批准文号。于是,记者上网查询,从其批准文号“苏徐鼓卫食字(2004)第220348号”可以确认,虫草雪灵胶囊是保健品。是保健品却违规宣传疗效根据我国《食品(保健品)广告管理办法》、《食品(保健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食品(保健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禁止发布宣传疗效的食品(保健品)广告,食品(保健品)广告中不得出现医疗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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