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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第十一批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备案的函
摘    要:<正>原材料司备函〔2013〕443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并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189个产品名单予以备案。有关事项如下:一、本次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规定如下:原药品种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加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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