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委、部、局联合颁发《关于发展民用型煤的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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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进一步推广和发展民用型煤,节约煤炭改善我国城镇煤烟型污染的状况,最近,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计委、经委、财政部、物价局,物资局以(87)国环字第018号文联合发出了“关于颁发《关于发展民用型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计委、经委、物资局、环保局以及各地推广民用型煤的经验证明,燃用蜂窝煤尤其是上点火蜂窝煤比烧散煤燃烧充分,热效率高,排放的有害气体及烟尘可减少40~90%,节约煤炭20~30%,并可减轻烟气黑度,推广和发展型煤既经济又现实,是解决原煤散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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