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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舆论宣传 按成本收取水费
作者单位:甘肃省水利厅
摘    要:遵照原水利电力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先后于1982年、1985年与1987年进行了3次供水成本测算工作,分别测得全省139处万亩以上自流灌区平均供水成本为11.8厘/立方米;31处万亩以上提灌区平均供水成本为110厘/立方米。我省曾进行过两次水价调整。第一次是在1983年,水费标准略有提高;第二次是在1987年,按照国务院国发(1985)94号文件精神确定水费标准,其中工业从198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农业水费从198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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