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型生态补偿模式在贵州赤水河流域的适用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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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东晖,安艳玲.政府主导型生态补偿模式在贵州赤水河流域的适用性研究[J].水利与建筑工程学报,2014,0(3):173-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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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东晖 安艳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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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喀斯特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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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贵州大学创新基金项目“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2013075);贵州省科技厅科研项目“人类活动驱动下典型喀斯特流域生态环境效应与管理模式研究”(黔科合计Z字[2012]4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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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框架与补偿模式为研究对象,总结分析四种国内典型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并根据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分别探析四种模式在赤水河流域的适用性,以此构建赤水河流域最佳生态补偿模式。分析指出应当在赤水河流域内同时推行上下游政府间共同出资和财政转移支付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更多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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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补偿模式 政府主导 赤水河 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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