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1999年7月1日,我部派员参加了由你司主持的安徽省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审查会。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2号)的精神,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安徽省加快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以下意见:一、《方案》对供电县类型的划分不符合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件的规定。安徽省67个县(市)中有17个县有小水电供电公司,小水电供电面、供电量都较大,属“存在多家供电企业的县”。安徽省水利厅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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