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土地制度急需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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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歧彬,张守营,刘宝亮.现行土地制度急需改革[J].中州建设,2007(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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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歧彬 张守营 刘宝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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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在土地使用收益分配上的博弈
据林家彬介绍,1989年财政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城市土地出让收益的20%留给地方政府,用作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费用,其余80%按四六分成,中央政府占40%,地方政府占60%。中央政府共可获得出让收入的32%.地方政府共可获得出让收入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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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制度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方政府 土地出让 改革 中央政府 收益分配 城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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