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行建筑消防设施调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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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 ,为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调试工作 ,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 ,上海市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的规定 ,对该市建筑消防设施调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制度规定 ,凡在上海市从事建筑消防设施调试的人员 ,须符合相应条件 ,经上海市消防局考核合格 ,取得《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调试资格证》,具备调试资格后方可上岗。自 2 0 0 3年 2月起 ,该市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完毕 ,须经持有效《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调试资格证》的人员进行单机和系统调试合格 ,并按规定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系统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后 ,方可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报建筑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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