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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光配镜工作札记
作者姓名:夏文慧
摘    要:验光配镜复验与眼镜处方掌握的基本原则 散瞳验光仍然是一种客观的验光手段,但是客观验光结果往往与配戴眼镜度数并不完全一致,这主要是因为人的个体差异和眼的调节功能不同等所造成,所以在复查时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还要根据每个人的主观接受能力配以适度眼镜,但是,一个配戴舒适而合理的眼镜务必做到主观试镜的结果基本符合客观检影的范围,即主客观要求不会出现大的误差,有经验的验光师在检影法或自觉法求得实有屈光度数后,在开眼镜处方时还要根据年龄大小,屈光度数高低,是否戴过眼镜以及职业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全面分析后确定。

关 键 词:验光 配镜 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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