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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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六大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已经确定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再生金属加工产业化工程、废旧家电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产业化工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农业废弃物和木材综合利用工程等六大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重点工程既是鼓励社会投资、吸引外资和国家资金支持的导向标,又是国家制订优惠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工程将在促进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起到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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