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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摘    要:住建部:7月起停止房企三、四级资质审批6月30日,住建部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资质备案申请。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条件进行审批或备案。

关 键 词:房地产开发企业  市场主体  四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资质审批  房企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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