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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陶土坩埚生产的高碱玻璃纤维用于玻璃钢和其它玻纤增强建材制品的通知
作者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摘    要:为保证我国玻璃纤维和玻璃钢工业及其它玻纤增强建材制品工业的健康发展,1984年以来,我局先后两次发文,明确指出用陶土坩埚生产的高碱玻璃纤维当做无碱或中碱玻璃纤维使用危害极大,并提出严禁用陶土坩埚生产的玻璃纤维制作玻纤制品.然而,至今仍有一些企业和个人对上述通报置若罔闻,仍以碎玻璃为原料,用陶土坩埚生产低劣的高碱玻璃纤维充当中碱或无碱玻璃纤维使用,欺骗用户,牟取暴利,以至酿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今年5月1日南京市玄武湖公园“大空飞车”游乐机在运行中,玻璃钢车体突然断裂飞出,造成一死二伤重大的事故,经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检中心对断裂车体的玻璃钢材质测试分析,使用陶土坩埚生产的高碱玻璃纤维作为玻璃钢车体的增强材料是造成车体断裂的主要原因之一.陶土坩埚生产玻璃纤维,拉丝作业极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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