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标《船舶噪声级规定》审查会,于1986年9月21日~26日在浙江淳安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科研、设计、院校、卫生、船厂和各航运部门等30个单位共46名代表。七名代表组成了领导小组,主持了该国标的审查工作。与会代表在听取了四个主编单位(交通部标准所、上海船研所、中船总七院标准室和武汉水运工程学院)代表介绍后,对国标的内容和条文进行了仔细认真的讨论、评议和审查,最后宣读并通过和标准审查意见,上报国家标准总局审批。审查意见中肯定了主编单位所作的大量工作,认为该国标具有相当的科学性、现实性和先进性,对保护船员健康,促进我国造船技术水平的提高和航运事业的发展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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