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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水资源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关问题探讨
引用本文:王宏根,黄宏斌,王振华.拒缴水资源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关问题探讨[J].江苏水利,2002(5):12-12.
作者姓名:王宏根  黄宏斌  王振华
作者单位:姜堰市水利局,225500
摘    要:征收水资源费是国家利用经济杠杆来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厉行节约用水的重要手段,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水的一项重要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对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征收水资源费。但由于对不按规定缴纳

关 键 词:水资源管理  水法  水行政处罚  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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