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皮革工业协会皮革化工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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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皮革工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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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 中国皮革工业协会 (以下简称中国皮协 )根据《中国皮革工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 ,设立皮化专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皮化专委会 )。第二条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 ,皮化专委会是中国皮协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皮协理事长和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相关的行业活动。第三条 皮化专委会的宗旨是更好地为皮化行业服务 ,提高我国皮革化工行业的整体水平。第四条 皮化专委会委员由中国皮协会员单位中的生产、经销皮革化工产品的企业及相关单位组成 ,不需另外办理入会手续。非会员单位在自愿基础上申请加入中国皮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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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皮革工业协会 皮革化工专业委员会 工作条例 行业调研 行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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