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运用“实物法”确定新增项目合同价格 |
| |
引用本文: | 程向云,曾志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运用“实物法”确定新增项目合同价格[J].华东水电技术,2003(2):95-97. |
| |
作者姓名: | 程向云 曾志全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水电工程咨询公司,杭州310014 |
| |
摘 要: | 在工程建设施工期,监理工程师运用实物法能较好地解决合同外新增额外项目、工程变更后无类似单价等情况的合同价格。经分析研究,在工程建设施工期,对新增项目的合同价格,实物法比定额法更符合实际情况,从而使业主、施工双方均达到满意的结果。
|
关 键 词: | 工程施工 监理工程师 施工监理 实物法 合同管理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