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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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日前,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荐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4〕10号)要求,并经符合性审查和专家评审,公示了符合相关要求的34个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名单。其中,涉及有色金属尾矿项目15项,分别是: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铜及铅锌尾矿)、金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铅锌尾矿)、低品位菱镁尾矿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菱镁尾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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