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满足新地标要求,上海市廊下污水处理厂开展除臭系统提标改造工程。1号除臭系统增加化学洗涤除臭设备及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利用原有生物除臭设备,总处理风量增加至20000 m~3/h;2号除臭系统增加化学洗涤除臭设备及活性炭吸附装置,保留生物除臭设备,处理风量保持10000 m~3/h不变;新建3号除臭系统,工艺为"化学洗涤+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风量29000 m~3/h,处理范围为好氧池及MBR膜池,且对池体进行加盖处理。工程建成后,廊下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DB 31/982—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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