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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表示将立法强制水泥淘汰落后产能
摘    要:“要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审批、核准和备案该地区重点耗能行业建设项目;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 键 词:产能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负责人  水泥  立法  排污许可证  投资项目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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