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举证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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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毅敏
,薛采智.浅谈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举证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纤检,2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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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毅敏 薛采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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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连云港市纤维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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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行政相对人法制意识的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过程中遇到的行政诉讼不断增多,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是否充分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由此可见,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行政机关负担,行政诉讼中的举证与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有着质的区别。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主要是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当被告行政机关不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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