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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第三方或更有利于基站共享共享
作者姓名:宋永胜
作者单位:广州市电信设计有限公司
摘    要:253号文规定电信运营商已有的铁塔、杆路必须开放共享,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进行共享。另外,拟新建铁塔、杆路的运营商必须告知其它运营商,根据其他它运营商的需求,实施共享、共建。253号文的实质是为了减少电信重复投资,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在基站共建共享方面,笔者认为引入第三方是基站共建共享实施的有效途径:

关 键 词:共建共享  第三方  基站  电信运营商  电信基础设施  技术改造  利用率  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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