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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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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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协调省域内各城镇发展,保护和利用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综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依据。制定和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加强区域发展宏观调控、引导和协调区域城镇合理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有序地推进城镇化的前提和保障,是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本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件)和国务院九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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