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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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工业和信息化部;2.国家发展改革委;3.生态环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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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外交部、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能源局、林草局、邮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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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领导小组 工业和信息化部 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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