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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环渤海五省市建材协会《关于开展环渤海地区建材行业“诚信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辽宁省建材协会[2008]14号
摘    要:各建材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提高环渤海地区建材行业诚信建设水平,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材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在环渤海地区建材行业开展“诚信企业”评价工作。

关 键 词:环渤海地区  建材行业  建材企业  诚信建设  评价工作  辽宁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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