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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角镜
摘    要:渣塘村实行保证金责任制湖南省临武县渣塘村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推行承建者交纳保证金责任制,保证了工程质量。 1987年该村计划建一处22千瓦、扬程96米的电灌工程,公开招标。最后村民陈道佑以4,500元的造价中标承包。村民委员会规定,承包者陈道佑在施工前,必须交纳保证金300元,待工程竣工后,归还其50%的保证金,其余50%要在工程运用三年以后再验收结算。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则扣除做为罚款。(张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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