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火的火灾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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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屹.生活用火的火灾防范[J].浙江消防,2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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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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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火在人们的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目前有些用火正被电气所代替,但明火的使用仍大量存在,如吸烟、照明、驱蚊、宗教活动用火等。生活用火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给城乡居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因此,加强生活用火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一、吸烟(一)火灾危险性燃着的香烟头能引起许多物质起火。因为烟头的表面温度为200~300℃,中心温度达700~800℃,足以引燃棉、麻、纸张等固体物质,更能引起各种燃烧气体的燃烧。在下列情况下吸烟更具危险:1.在有蒸发易燃气体或有可燃物的地方吸烟,可使易燃气体爆炸燃烧;失落在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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