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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工程合同中的预约与本约
作者姓名:周月萍  周兰萍
作者单位: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
摘    要:<正>预约,相对于本约而言,目前在我国立法上尚无明确的概念,学理上通常被定义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可见,预约的目的为订立合同。本约,相对于预约而言,是指为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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