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新突破企业领导有权处置企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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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三季度,深圳市《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工作若干意见》出台。这意味着该市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又有新突破。《意见》规定,获得授权经营必须符合五大条件:一是属深圳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性行业以及在竞争发展的市属国有企业突出、技术创新名品牌,具有持续,主营业务收入占的70%以上;三是质量较好,资产负险能力较强,属于的企业净资产20亿性行业中的企业净;四是效益较好,近3年年均总资产报酬率在5%以上,基础性行业的企业利润总额在1.5亿元以上,竞争性行业中的企业利润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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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国有企业 改革 权力 企业领导 处置 企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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