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黄河河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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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1月30日,水利部部长汪恕诚签署第21号、第22号部长令,颁布了《黄河河口管理办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已经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黄河河口管理办法》着力于通过法律手段来加强黄河河口的治理、开发与保护,保障黄河防洪、防凌安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使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两个办法发布施行的意义、目的和相关要点,本刊特摘登敬正书副部长、索丽生副部长分别针对两个办法的专访内容,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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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副部长 监督管理办法 施行 出台 签署 法律手段 法制化 黄河河口 防凌 索丽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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