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扩大经济损失,是否该由承包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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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登山.发包人扩大经济损失,是否该由承包人赔偿?[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1(12):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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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登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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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成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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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7月,通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天威地产公司签订工程装饰合同,约定天威地产公司将其新建的写字楼中7层至17层发包给通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约定工程价款按单价488元每平方米结算,工期为128天,如果逾期竣工合同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20%。由于多种因素,工程未能在按期完工。于是,发包人在工期期满后立即让承包人退场,并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 33万元、承担逾期完工赔偿金535万元。而涉案工程承包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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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发包人 承包人 经济损失 违约金 损失赔偿 扩大 工期延误 合同法 合同工期 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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