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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令限期改正之法律探讨
引用本文:刘茂华,王建彬.消防责令限期改正之法律探讨[J].中国消防,2011(16):46-47.
作者姓名:刘茂华  王建彬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
摘    要:立法研究 现行《消防法》一共规定有四种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形,概括来讲,即:(1)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消防备案的;(2)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3)有关电器产品、燃气用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

关 键 词:《消防法》  法律  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产品  消防设计  电器产品  技术标准  燃气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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