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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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要求,住建部日前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考核指标有关问题发出通知,通知内容如下: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中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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