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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取消14项证明事项
摘    要:<正>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决定取消的14项证明事项。其中,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两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12项。取消的两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分别是:中方控股的证明文件,取消后,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时,不再提交中方控股的证明文件;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取消后,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时,不再提交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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