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放“二毛子”,保护柞蚕场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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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永刚.杜绝放“二毛子”,保护柞蚕场生态环境[J].辽宁丝绸,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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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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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风城市四门子镇蚕业站,辽宁凤城,11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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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镇现有柞蚕场170万亩,年放养春秋柞蚕17000把,其中放养誊柞蚕2200把(15万亩)左右.放"二毛子"就是同一蚕场在一年内重复放养柞蚕,这一现象对柞树的生长发育有严重的影响,不仅破坏柞蚕场生态环境,而且制约了养蚕人的稳定收入.为此,辽宁省人民政府于1991年颁布了<辽宁省柞蚕场管理暂行办法>,市蚕业管理总站也做了大量宣传,其中规定:"同一蚕场每年只能放养一次柞蚕,不准重复放养;春蚕食叶量不准超过三分之二,秋蚕食叶量不准超过四分之三,不准过量放养;移蚕不准剪柞树主干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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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柞蚕场 生态环境 保护 生长发育 人民政府 辽宁省 放养 春柞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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