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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009号——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方法》的决定
摘    要:农业部决定对《农药管理条例实施方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七条中的“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可以续展,累积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 二、第十三条修改为“农药名称是指农药的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直接使用的卫生农药以功能描述词语和剂型作为产品名称。

关 键 词:农药管理条例  修订  通用名称  农药名称  产品名称  功能描述  有效期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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