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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层高求高不就低弊多利少
作者姓名:吴小莉
作者单位:河南新乡市统建办公室
摘    要:我国新制定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层高应不高于2.8米,净高不应低于2.4米。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但在实际设计中,层高取规范上线标准的较多,且不少单位自建住宅,设计的层高甚至突破上线标准。这种现象应引起重视。这不仅多消耗人力、材料,增大成本,也不利于住宅商品化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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