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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8]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考务管理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注册建筑师一、二级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各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相互协调,按照“199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 二、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从2月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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