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公民意识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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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菁.论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公民意识培养[J].中国电力教育,2010(5):145-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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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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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行政学院,甘肃兰州75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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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只有具备公民意识,才有可能产生公民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人共建的社会,也是人人共享的社会。人人共建、人人共享,必然要求社会成员具备成熟健全的公民意识,即公民的国家认同意识、秩序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以及主体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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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 公民意识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权利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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