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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察暂行规定》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姓名:蔡磊
作者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233001
摘    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由治标逐步转向治本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淮委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严格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察法律法规,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政监察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促进治淮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 键 词:水利工程建设 工程建设项目 行政监察 招标投标 纪检监察工作 项目招投标 监督管理 监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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