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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为先
引用本文:李雪梅.食品安全责为先[J].中国食品,2009(8):38-38.
作者姓名:李雪梅
作者单位: 
摘    要:当今,各色食品令人眼花缭乱,毫不夸张地说“只有你不想吃的,没有你吃不到的”。然而,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却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面对美味诱惑手足无措。他们烦恼的并非是“该吃什么”,而是“能吃什么”。

关 键 词:食品安全事件  消费者  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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