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发布
摘    要:<正>2019年5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的公告,要求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产品,应满足《实施安排》要求。主要内容为: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第一批: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的供方应选择国推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方式,完成对产品中有害物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