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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责任区分的探讨
作者姓名:郑雪松
作者单位: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221009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称<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是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撤销该命令或决定的意见;上级不改变决定或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命令或决定,执行的结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的是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规定,对公务员执行公务出现的不良后果有了明确的责任区分,从法律上保障了公务员的权利.

关 键 词:责任意识 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命令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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