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责任区分的探讨 |
| |
作者姓名: | 郑雪松 |
| |
作者单位: | 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221009 |
| |
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称<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是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撤销该命令或决定的意见;上级不改变决定或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命令或决定,执行的结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的是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规定,对公务员执行公务出现的不良后果有了明确的责任区分,从法律上保障了公务员的权利.
|
关 键 词: | 责任意识 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命令 违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