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消防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访临海市常务副市长虞彦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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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林.做好消防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访临海市常务副市长虞彦龙[J].浙江消防,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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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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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作为一级政府,如何履行好《消防法》赋予的工作职责?为此,我们采访了临海市常务副市长虞彦龙。 在《消防法》正式实施的当天,虞彦龙副市长对如何贯彻落实《消防法》就作出部署。他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把做好消防工作,保一方平安,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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