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草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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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敏.《广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草案)》完成[J].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6(9):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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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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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草案)》日前已提交广州市人大,争取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条例(草案)》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在设计、编制可行性报告、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的一系列过程中.都应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本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房地产开发商要将所售房屋的结构形式及其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等基本信息及建筑能耗说明,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节能不达标的房屋不准销售。节能建筑实行标识认证制度.新建建筑必须取得节能建筑认证方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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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筑节能 管理条例 广州市 施工图审查 房地产开发商 设计标准 节能建筑 认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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