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商住楼的定义近年来 ,在城市的主干道路沿线和住宅小区内建设了许多由底部商业营业厅、办公和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在设计和消防审查中 ,有的将其作为商住楼 ,有的将其作为综合楼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分歧 ,与《高规》对综合楼的定义含混不清有很大关系。商住楼的火灾延续时间为 2 h,综合楼的火灾延续时间为 3h,其消防水池的容积不同 ,因此就有必要认真区别。《高规》第 2 .0 .8条规定 ,商住楼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条文说明指出 ,底部商业营业厅可以是若干层。《高规》第 2 .0 .7条规定 ,综合楼指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