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的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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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四宝.新公司法的亮点[J].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06(2):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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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四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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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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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整个商法体系中,公司法是最贴近市场和社会实际的部门法之一。公司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主体,其在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刚颁布的新《公司法》是在总结1994年以来我国的公司法的实践、吸收了世界先进国家的公司立法中的新内容,并结合了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的基础上修订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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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 市场经济发展 部门 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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