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和检验中授权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实施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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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完善技术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国家对纤维质量的监督管理,整顿纤维流通秩序,有效地遏制伪劣、假冒纤维的生产、销售,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中,授权县以上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实施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一、法律、法规规定由县以上技术监督(标准计量、标准)部门(简称技术监督部门,下同)执行的行政处罚,属于纤维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没有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地方,仍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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