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开发与就地转化环境保护法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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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南景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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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文理学院 社会科学系, 四川 达州 6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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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四川省教育厅重点项目(11SB098);四川文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2010A04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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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能源开发与就地转化实施地立法权的付之阙如、环境法基本制度作用的捉襟见肘、能源单行法的漏洞百出和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差强人意使得能源产地环境问题异常突出。为此,运用比较和逻辑的研究方法,对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第四章进行拆分整合;单列能源开发为一章;增加能源就地转化到能源加工转换之中,总结二者的共性和特点使之形成一般规定和其他规定;根据能源开发总量控制制度、绩效保证金制度、环境托管金制度、能源存留制度和环境留置权制度的各自特点将之分别置于能源开发、能源就地转化和能源加工转换之中,由此解决我国能源开发与就地转化环境保护法律供给的不足,回应其环境保护的时代呼唤,完善我国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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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能源开发与就地转化 环境保护 地方立法 环境法基本制度 能源立法 立法模式 |
收稿时间: | 2011-10-05 |
修稿时间: | 2012-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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