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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幕墙玻璃有关规定的通知
作者单位: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摘    要:各区(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防止和减少建设工程幕墙玻璃的光反射对居住环境和公共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害,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城市景观,现就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幕墙玻璃作出规定,并通知如下: 一、在内环线以内的建设工程,除建筑物的裙房外禁止设计和使用幕墙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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