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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金属矿采矿用地“以租代征”可行性研究:以云南省北衙金矿为例
引用本文:李禹凝,王金满,张雅馥,王敬朋,朱秋萍,周治平,桂晓琳.露天金属矿采矿用地“以租代征”可行性研究:以云南省北衙金矿为例[J].中国矿业,2022(12):34-42.
作者姓名:李禹凝  王金满  张雅馥  王敬朋  朱秋萍  周治平  桂晓琳
作者单位: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2. 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3. 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    要:为缓解矿区人地矛盾、促进采矿用地退出,迫切需要创新采矿用地方式,并探究“以租代征”的可行性。在分析露天金属矿山采矿用地“以租代征”内涵的基础上,构建了“法律-经济-工程”可行性框架体系,并以云南省北衙金矿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露天采矿用地具有阶段性特征,现行取地方式单一不匹配,加剧了矿区土地不合理利用;(2)“以租代征”可改善农民-矿山企业-政府三方效益,有利于矿区土地可持续利用与采矿业稳定发展;(3)北衙矿区采矿用地改革具有法律可行性与经济可行性,其中红泥塘矿段具备工程可行性,万硐山矿段不宜采取该供地方式。基于此,建议实施差异化管理,促进采矿用地取地方式多元化;采矿用地难以原土地形式归还时,原农用地类进行“等质量还地”,建设用地进行“等面积还地”,保障采矿用地的合理利用与退出。

关 键 词:土地管理  以租代征  露天金属矿  采矿用地退出  北衙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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